2008年鼓楼区招考小学在职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及时补充空缺的教师岗位,遵循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鼓楼区将公开招考小学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及对象
1、名额:招考小学教师40人。
2、对象:公立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具有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英语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师范大专以上英语专业学历。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含一级)。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小中高”、“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素质。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可以致电0591-87677797查询。或登录www.gl.gov.cn网站、www.glchool.com查询报考相关信息,由本人到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二)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津泰路146号2号楼二层)。
(三)报名时间:2008年4月21日—2008年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本人前往报名。
2、填报志愿:报考教师应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任教学科与所报志愿相一致的原则填报一个志愿。
3、报名材料: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叁张(相片装入自备信封,并在相片背面和信封封面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职称证书、聘书(须加盖教育或人事主管部门确认印章)、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公开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合格后,择优录用。聘用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5月10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鼓二小)。
4、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语文学科按招考计划的1.5倍加4、其它学科按招考计划的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招考人数不达3:1比例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08年5月12日在鼓楼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或致电查询,电话:0591-87677797。同时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编写教案、片断教学(或说课)、回答专家提问等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编写教案时间为60分钟,片断教学(或说课)及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为20分钟。
1、面试时间:2008年5月17日全天,地点:鼓二小。
2、面试中的片断教学(或说课)及回答专家提问的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依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2008年5月19日下午在鼓楼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具体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时间:2008年5月23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的高低选择下一名体检合格的考生递补,参加政审。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工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局监察室负责。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重大违规行为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一)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二)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各小学。
八、纪律监督
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考工作的全程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凡在招考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鼓楼区教育局
2008年4月21日